让创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——— 解读《椒江区关于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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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当前宏观调控的影响,海正集团克服种种困难,努力化解不利影响,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,调整产品结构,实现产品升级。据了解,今年的研发投入,计划在2007年1.4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.6亿元,保持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8%以上。图为海正集团研发中心生物工程工作人员正在研发。
对于正处于产业转型和升级、社会投资乏力时期的椒江经济来说,6月底区委、区政府出台的《关于推进创业创新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! 该《意见》本着“控制奖励总量、优化扶持重点”的原则,进一步整合和调整了经济发展中的奖励和扶持政策,以全面调动全区人民的创业激情,充分激发创新活力,在全区掀起了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,从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。 那么,新出台的《意见》与以往的扶持政策相比,有何新变化,又有何新突破呢?
变化1 创业门槛低了,创业成本减了 《意见》十分强调鼓励全社会创业创新,根据搭建创业平台的需要,完善了创业政策,新增了若干个支持政策,大大降低了市民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。 ■关键词:放宽准入条件 《意见》放宽了对服务企业准入的限制,凡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未绝对禁止的项目,允许各类资本投资经营;放宽对经营范围核定的要求,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的经营项目,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,按大类予以核定;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,凡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,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万元;推行服务业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,首期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、且不低于注册资本20%的,其余部分可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。 ■关键词:发展总部经济 《意见》新增了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内容,其规定:对在椒设立企业总部,以及各分支机构重新设立企业法人的,给予一定补助;对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企业来我区投资的重大项目及列入省级重大产业类项目的,给予“一项一策”的优惠待遇;对鼓励类产业发展,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产业扶持专项引导资金。 ■关键词: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为保证成长型明星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,《意见》鼓励和引导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,对其邀请咨询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,根据制订发展战略的质量,在政府组织进行联评的基础上,给予咨询费50%的补助。 ■关键词:企业家“政治待遇”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,《意见》新增了对企业家的“政治待遇”激励,其规定:区政府每年优先安排一批工业销售额亿元以上企业法人,赴国内外培训深造,参加政府组团的招商引资、引才活动;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且年税收实际入库数在2000万元以上或税收实际入库数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其法定代表人可特邀列席区委、区政府有关重要会议,可享受区政府安排的免费体检一次;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,且年税收实际入库数在5000万元以上,社会责任感强、社会贡献大、社会公认的优秀企业家,除了享受上款待遇外,还可受聘为椒江区政府经济顾问。
《意见》通过调整整合、奖励“门槛”提高了,奖励与补助严格分开,扶持重点和方向更加突出,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政策。 ■关键词:奖励“门槛”提高 《意见》规定,今年突出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、主导行业、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成长型企业扶持力度。一是每年分别评选10家功勋企业和20家优势成长型企业,每家分别奖10万元和5万元;二是对规模税收进行奖励,奖励门槛大幅提高。原先为税收200万元以上开始起奖,今年调整为税收1000万元起奖,而且奖额大幅降低,比如原先税收超1亿元奖50万元,今年调整为奖20万元;三是对税收200多万元企业不予奖励,以精神鼓励为主。 ■关键词:鼓励外经贸发展 《意见》对招商引资和发展外经贸行业的扶持政策更加注重“事实”,比如对实际外资到位300万美元、500万美元、1000万美元以上高新技术、大型三产服务业、城市基础设施的项目,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、5万元、8万元;对实际外资到位300万美元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,再奖励5万元。 对于获得海关A类资格管理的、到国内外参展的、应对贸易壁垒和“两反一得”应诉的、到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,都有了相应的补助政策,这些补助总额预计近100万元。 ■关键词:奖励汽车等行业的发展 因早几年汽车贸易行业被认为暴利行业,原政策明确不予以奖励,目前该行业利润渐薄,且随着我区城市化的快速推进,《意见》中改变了这一做法,建议对汽车等商贸类予以扶持引导,在新政策中不再限制。
变化3 科技创新奖励强调“四两拨千斤” 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和引进资金,努力扩大经济总量和提高规模效益;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努力提升经济质量,成了《意见》的重要内容。 《意见》一改以往直接扶持和给钱的方式,而是采取了“四两拨千斤”的方式,以小激大撬动大投资。 ■关键词:降低科技类奖励额度 《意见》规定,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补助不再明确具体数额,而是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,再给予50%补助;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分别从15万元、8万元、3万元下降至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;国家、省、市专利示范企业奖励分别从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下降至8万元、4万元、2万元,同时取消了对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。 新设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,主要目的是加大对该科技孵化器项目的支持力度,将有限的科技三项经费用于该工程建设。 ■关键词:鼓励企业争创品牌 《意见》对当年获得世界名牌、中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保护产品、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等,给予一次性奖励;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从原先的25万元调整为15万元;新增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奖励项目;新增了全国质量奖、浙江质量奖和作为国际、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研制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奖励。 ■关键词:调整企业技改贴息政策 《意见》对今年全区贴息的标准和重点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,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补助力度。如对区级以上列项,设备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,经有关部门确认后,按设备投资额的3至5个百分点给予补助。
变化4 鼓励银行拿更多的钱支持创业创新 当下,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,银行的信贷闸门控制得非常严格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全区人民创业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。 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创新资金的来源问题,在《意见》中加大了对融资创新的鼓励力度,鼓励各种渠道的钱更多地流向创业创新领域。 ■关键词:信贷投入 参考台州市政府的考核办法,我区金融类奖励从原先的百分制考核调整为按万分比计奖,奖励项目导向侧重于新增贷款总额、政府性项目新增贷款、“216”工程企业新增贷款、支农贷款。 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,对试点银行当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,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。 ■关键词:金融产品创新 《意见》积极推进金融创新,大力引进各大金融机构落户椒江。因金融产品创新而对我区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,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。 ■关键词:农村金融支持 《意见》强调要加大对农贷款,鼓励通过椒江区农信担保公司为广大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。新增的区本级纯农业贷款,按区级各金融机构当年新增本外币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三计奖;对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类农业保险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任务的区级保险公司给予奖励。
变化5 扶大扶强建筑业 建筑业一直是我区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税收来源之一,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,成了此次新出台《意见》中的重头戏之一。 ■关键词:调整建筑业奖项 《意见》取消了“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”,新设立国家级的“长安杯”创杯奖,市级“括苍杯”创杯奖,以及国家级、省级企业工法奖;调整了奖励标准,原先奖励标准是按照《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文件中的标准,按市、区两级财政分成比例承担奖励经费,今年将我区奖励的标准简化到整数,均有不同程度下降,并根据奖项难易程度,将“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”从3.125万元降到0.6万元;明确了规模发展奖,去年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奖是通过区四套班子讨论决定,今年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,将一级升特级奖金从30万元降为15万元,二级升一级也作为明确。 ■关键词:鼓励科技进步 《意见》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,企业工法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工法称号的,分别奖励1万元和0.5万元。
变化6 缓解要素瓶颈制约 今年以来,随着国家从紧的宏观政策影响,我区工业经济增速明显趋缓,要素制约明显显现,成了阻碍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因素之一。 为此,《意见》十分强调对缓解要素制约的支持。 ■关键词:支持“零地技改” 《意见》完善了节约集约用地政策,新增了“零地技改”、“亩产论英雄”的政策。鼓励企业通过厂房改建和加层,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产出率;鼓励企业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面积等方式、扩大生产性用房。对于经依法批准在原地范围内通过新建、翻建或加层建设生产性厂房,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、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,项目报批过程中需缴纳的区级其他规费和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。 ■关键词:亩产论英雄 引导企业提高单位土地面积贡献率,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,奖励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且入库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、亩产税收比区内同行平均税收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的优势企业。 ■关键词:节能减排 《意见》新增了节能减排引导扶持政策,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,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,突出抓好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,全面推广清洁生产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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